区域物流:
物流新闻
重庆两起物流纠纷案的最终判决
近日重庆法院受理了两起物流快递纠纷案件:
案件一:张先生将价值八千元的投影设备从广州运回重庆,将给收货人陈先生,可是货物到达时陈先生在没有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在快递单上签了字,确认收了此单货物,可是 当陈先生将东西拿回去拆开包装发现里面的设备已经损坏了,于是联系物流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以陈先生已经签收为由,拒绝赔偿,于是陈先生将物流快递公司告上法院,最 后法院判决,由于收货人陈先生在快递单上签了字,陈先生又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所以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
案件二:一通讯公司找快递公司邮寄了三台苹果手机总价值近二万元,可是快递公司在邮寄的过程中丢失了,通讯公司要求快递公司按原价赔偿二万元,而快递公司以货物没 有保价为由,只能按运费的最高六倍赔偿,不到一千元钱,最后法院判决,认为快递公司的货物丢失按运费的六倍赔偿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了的权利,是无效的,但是 由于通讯公司并没有对货物进行保价,快递单上也注明了寄件人要确认交付的快递价值不超过一万元,且快递公司也明确的告知货物在不保价情况下丢失只能按最高赔偿为 一万元,所以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原告一万元.
以上信息由深圳物流公司提供
上一页:郑州各油站缺油中石化表示是物流配送不到位
下一页:淘宝网购出现退款新骗局大家注意了